徐庄社火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是我国西北地区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和本地屋的小编一起走进河南许昌区感受一下这古老而神圣的民俗吧!
徐庄社火
“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
原始社会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常在猎兽之后庆贺,或聚会扮兽庆贺,教育后代,树立智、勇、谋各方本领。这是最早的扮兽戏和“村傩”活动。农家以户族设“堂”,以村、堡设“社”;与“社”有关的事称“社事”,诸如“香火朝山会社”、“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吃割食”等等,把各种不同爱好的人组织起来,设会头,订会章,收会(社)员,交会费,有一定的感召力量和威望,遇有不规行为,也有权力处理。
这种会社,每逢迎神报赛、庆贺集会,必然举行游艺活动,锣鼓火把助威,狮子龙灯游行,人群相随,显然是“人威”助长了“神威”,就形成了“社火”风俗,它与民间的“香火”还愿风俗(庙会风俗),如同挛生姊妹,正像民俗所述:“社火娱神,香火娱人”。其含意深邃而味长。
徐庄位于禹州市西部花石乡,是一个平原村庄。徐庄同乐社起源于1862年同治元年,其前身“火神社”,是由老一辈的民间艺人自发组织的民间文艺团体。据本村老人讲,在民国22年,“火神社”在民间搞得很红火。以旱船、高跷、竹马为基础,发展到如今兼有小车、秧歌、狮子、小品演出、快板书等节目为补充的丰富内容。